教育扶贫明白纸(高中、大学)发表时间:2018-11-21 19:50 曲阳县教育局 致高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县现有的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 元,分成3档,分别是1500元、2000元、2500元。 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6%左右。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办理程序:于每年9月30日前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的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金发放: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本人的资助专用银行卡上。 二、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政策(简称“三免一助”):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补助标准:2500元/生/年。 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办理程序: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资金发放: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本人的资助专用银行卡上。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民办学校可收取高于补助的部分。
曲阳县教育局 2018年9月 曲阳县教育局 致大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县现有的大学(含高职)教育资助政策。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 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 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所在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2、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元。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 元。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 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2000、3000、4000 元三档。资助面: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5、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是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9 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河北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 月15 日到10 月15 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6、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政策(简称“三免一助”):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补助标准:平均不低于3000元/生/年。 资助范围:在省内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7、县财政资助:在普通高校(含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由县财政对在省内大学就读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在省外大学就读每生每年资助7000元,一年分两次集中发放,资金直接打到学生银行卡。 申请方式:学生每年申请一次,秋季入学后在大学开具就读证明(或在校证明、学籍证明),在背面注明户主、户主姓名、学生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和开户姓名,每年9月30日前将就读证明(原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交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小学(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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