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与暴力

发表时间:2021-04-10 11:20

近几年来,部分地区不断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但如何界定欺凌是否存在,往往家长、老师、学校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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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学生的人格权益、预防欺凌、防治性侵等多方面保护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欺凌的预防上,除教育指导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要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及其程序进行评估。同时,明确了学生的以下几种行为属于欺凌:

  • 存在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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